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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室工作暂行条例
发布时间:2015-06-18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
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,学校的各项教学工作、科研工作、师资培养工作都要依靠教研室落实贯彻,因而教研室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提高教学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。为了更好地发挥教研室的作用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条例。

 

一、教研室的设置原则、教研室的职能与任务、教研室主任岗位设置及管理执行关于加强教研室建设工作的通知(冀工专教字[2002]4号)。

二、教研室的组织领导

1.教研室按学科性质相近和便于科学管理的原则,分属各系(部、处)领导。

2.教研室主任在系(部、处)领导下,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。

3.教研室以下可按课程分设若干教学小组,由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教学组长,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,负责某一门或性质相近的几门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。

三、教研室的师资培养

1.根据校、系(部、处)的总安排,组织好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,形势政策学习,教育理论学习,加强师德教育。

2.根据校、系(部、处)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总要求,结合本室实际情况,制订教师培训规划,努力建设一支年龄结构、职称结构、知识结构都比较合理的高质量师资队伍。规划要落实到人,做到四定:定方向、定任务、定要求、定措施。

3.每个学期应对教师的进修提高作出具体安排,教师进修提高应贯彻三个为主的原则:以在职进修为主,以自学为主,以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中提高为主。同时根据需要和可能,安排部分教师脱产进修、参加社会实践锻炼、参加学术活动等。青年教师和新开课教师,要指定有经验的老教师传帮带,并切实把好教学质量关。

四、教研室在教风建设中的作用

教风和学风是构成学校校风的两个基本要素,教研室是教风建设最直接、最经常、最重要的基层单位。教研室应在下列方面发挥重要作用:

1.培养教师热爱教育、献身教育事业的敬业精神;

2.引导教师以高尚的思想品德、端庄的仪表风范影响学生,对学生既严格又爱护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;

3.树立教师认真教学、一丝不苟,对教学质量高度负责的态度;

4.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严明纪律,培养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;

5.营造教师之间和谐的关系,团结协作的关系;

6.大力提倡科学的治学方法,严谨的学术态度,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和勇于进取的创新精神。

教研室应在教师群体长期的共同工作和生活中,逐渐培植起上述氛围,并通过每个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一言一行,言传身教,潜移默化,感染学生,并促进形成好的学风。

五、教研室的规章制度

为保证教研室工作做到有计划、有检查、有总结,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,应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。

1.会议制度:每两周开一次例会,时间为半天,政治学习与教研活动可交替进行;

2.集体研究和交流制度:数名教师教同一门课时,应有集体研究和交流;本室中不同的相关课程,也应加强集体研究和交流。公共课和基础课教研室尤应重视这一制度。

3.听课制度:教研室正副主任及教学组长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,并组织教师互相听课交流。

4.试讲制度:对于新开课教师,要建立试讲制度,安排老教师审阅教案和备课讲稿,并组织有关教师听其试讲。试讲合格的才能安排部分章节内容面向学生讲课,在部分章节讲课中,应安排老教师随堂听课并予指导。待部分章节得到老教师和学生的认可后,才能正式安排开课。

5.检查考核制度:除平时日常检查外,每学期期中进行一次全面教学检查。每学年结束时,对教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(融入到学校年终考核中),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,并表彰教学质量好或科研工作有成绩者。

6.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报制度: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出本室的学期工作计划;每学期结束时,应作出本学期工作总结,并向系(部、处)作出书面汇报。